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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106年度補救教學整體行政推動計畫-大專學生及其他教學人員研習實施計畫

主旨:桃園市「106年度補救教學整體行政推動計畫-

           大專學生及其他教學人員研習實施計畫(子計畫七)」

 

說明:

一、依據本市106學年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整體行政推動計畫

       暨中原國小106年11月9日原小輔字第字第1060007691號函辦理。
 

二、本案目的係藉由補救教學研習課程培訓大專生及其他教學人員

       取得補救教學資格,建立未來投入補救教學人力資源,以提升補救教學成效。
 

三、旨揭計畫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一)參加人員:
1、有意參與補救教學之本市大專院校學生,且未取得補救教學18小時研習證書者。

 

2、已參加本市102、103、104、105年度辦理之18小時研習且未修習完畢者,

       得憑之前研習證明繼續參加本研習之其他課程,以取得資格證書。

3、各校已聘任之補救教學教師,且未取得補救教學資格證書者,

        務必參加本研習,以取得資格證書。


(二)研習時間:

1、第1場次:107年1月22日(星期一)至107年1月24日(星期三)。

2、第2場次:107年6月21日(星期四)至107年6月23日(星期六)。
 

(三)研習地點:桃園市中原國民小學。
 

(四)報名方式:
1、第1場次:106年12月19日(星期二)前填具報名表逕寄(送)或傳真至本市中原國小。
2、第2場次:107年6月8日(星期五)填具報名表逕寄(送)或傳真至本市中原國小。

 

(五)參與旨揭研習人員於課務自理原則下,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
 

四、如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聯絡人

       中原國小輔導主任彭美玲(電話:03-4385257分機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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