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
~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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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113-1學期 延修生註冊注意事項公告
一、註冊時間:113.9.18日(三)~113.9.27日(五)止。 二、返校辦理註冊前請務必於專科系統查詢個人所缺學分,113-1學期是否有開課,有關開課、 選課問題請洽教務處課務組詢問(分機 241 或 210 )。 三、113-1學期個人欲修科目未開設或因個人因素無法修課者,請於113.9.27(五)前返校辦理休學一學期之申請。 四、修業年限 新生醫專學則規定,各年制學生在規定修業年限內,未能修畢應修學分者,得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以2年為限,若同學未能於修業年限內補修完畢業學分(及格),則會因修業年限屆滿而遭自動退學, 請延修生務必留意。延修期間,若因無適當可修習之課程, 必須至註冊組辦理延修生休學手續(攜帶家長同意書&延修生申請休學以一學期為限),以保留繼續修課之權利。 五、如有疑問,請電洽教務處註冊組(分機 221 或 220 )。 教務處註冊組敬啟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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