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學校財團法人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課程外審作業說明
109.03.13 更新表單
110.03.24 更新表單
112.09.18 更新表單
一、依據: 本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三條第五款:審議其他與課程有關之事宜辦理。
二、作業流程:
1. 各科經科課程會議審議送審科目(各科於寒暑假期間召開科課程會議審議)
2. 各科將科課程決議之送審科目提案至校課程會議審議(開學前一週內將提案送至教務處課務組)
3. 校課程會議審議通過後,各科提送課程外審申請表及經費請購(填寫表單:表一、表二、表三)
4. 課程資料送外審委員審查(約每學期第4~8週)
5. 外審委員回覆審查意見(委員填寫表四、表六,約每學期第9~13週)
6. 外審委員審查意見追蹤及經費核銷(科辦填寫表五,並將委員意見經科課程會議備查,約每學期第14~16週)
三、課程外審作業時程及注意事項:
為配合教務處每學期的開課作業及課程送外審委員審查後尚需由各科課委會作課程改善的追蹤,因此課程外審作業需在每學期第9週前完成,因資料送外審委員後往往難在繳交期限前交回,時程常會遞延,因此請各科(中心提早規劃下學年預計開課之課程,若延遲繳交將提請教務主任催告。
辦理課程外審作業學期
作業項目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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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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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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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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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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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送審科目
- 原有課程:各科由課委會決定提送那3門必修課程送外審(如110學年度第2學期預計開課,需於110學年度第1學期結束前經課委會討論確定)。
- 新開課程:擬新開課程,請各科及早規劃,並依規定時程提送,未能及時完成外審之課程,將影響開課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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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中心)自行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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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中心)自行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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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科(中心)可於前一個學期末的課委會中列入討論,每學期以3門必修課為原則,有連貫性之課程建議一起提出。
- 各科預先洽談有意願且能配合時程之外審專家,確認外審專家名單,提供詳實之聯絡資料。
- 專家以學者、產業、校友三類別各1人為原則,若課程或系所屬性特別,專家類別需變更者,請於調查表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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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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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送審資料整理
- 每個課程填交「新生學校財團法人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課程外審申請表」如表一。
- 每個課程請提供下列資料:
(1)填寫「新生學校財團法人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課程外審委員審查意見表」中「一、課程基本資料」及「三、課程內容與核心能力對應情形」如表二。
(2)該科之必選修科目表。
(3)該課程的詳細課程大綱(內容請務必充實完整)或新增課程簡介或教材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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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課程大綱資料:需詳細說明教學目標、每週教學進度、每週的教學方式、評量方式、課程內容與核心能力對應…等。
- 課程內容詳細資料:可依課程性質提供教材相關資料,如每週上課重點詳細說明(如課前及課後作業要求或報告主題、課程參考資料或需備材料、活動進行方式、媒體運用等)或每週配合進度的PPT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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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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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所提送課程外審申請表及課程送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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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延遲繳交之科(中心)將提請教務主任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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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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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送外審委員提供審查意見(約每學期4-7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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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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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審委員審查意見回覆後作業(約每學期8-9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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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審委員審查意見影本回覆各科(中心)
2.未回覆之外審委員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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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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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審委員審查意見追蹤作業(約每學期9-12週)
各科(中心)填報「新生學校財團法人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課程外審委員審查意見追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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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審委員審查意見追蹤表需由教師提出因應策略,並預估執行完成日。
- 每個科目填寫一張,外審委員應有三位,若有外審委員尚未回覆請於姓名欄註明原因,填寫完成後請務必依規定期限送交至課務組,將彙整後呈報教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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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關表單下載 下載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