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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106年度補救教學整體行政推動計畫-大專學生及其他教學人員研習實施計畫
主旨:桃園市「106年度補救教學整體行政推動計畫- 大專學生及其他教學人員研習實施計畫(子計畫七)」
說明: 一、依據本市106學年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整體行政推動計畫 暨中原國小106年11月9日原小輔字第字第1060007691號函辦理。 二、本案目的係藉由補救教學研習課程培訓大專生及其他教學人員 取得補救教學資格,建立未來投入補救教學人力資源,以提升補救教學成效。 三、旨揭計畫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一)參加人員: 2、已參加本市102、103、104、105年度辦理之18小時研習且未修習完畢者, 得憑之前研習證明繼續參加本研習之其他課程,以取得資格證書。 3、各校已聘任之補救教學教師,且未取得補救教學資格證書者, 務必參加本研習,以取得資格證書。
1、第1場次:107年1月22日(星期一)至107年1月24日(星期三)。 2、第2場次:107年6月21日(星期四)至107年6月23日(星期六)。 (三)研習地點:桃園市中原國民小學。 (四)報名方式: (五)參與旨揭研習人員於課務自理原則下,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 四、如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聯絡人 中原國小輔導主任彭美玲(電話:03-4385257分機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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