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考試相關公告

【教務處 考試相關公告】

同學好:

1. 【6/7(五)】為申請衝堂考的最後一天,【6/7(五)】放學前未繳回衝堂考申請單之同學視同放棄申請衝堂考試,逾期請自行處理。

2. 期中/末考考試期間,禁止攜帶電子(數位)手錶、手機及耳機。

3. 桌面上除了考試文具(證件、筆、修正帶、橡皮擦等),其餘桌面上禁止放置考試外任何物品(水杯、飲料杯等非考試物品)。

4. 請務必攜帶學生證(有照片之證件)應考,並放置桌子的左上方,以利於監考老師檢查!若無攜帶證件或是將照片用貼紙或是紙張蓋住,經勸導,仍不撕下,導致無法確認是否為本人,記申誡乙支(以每天計算)。

5. 如有任何疑問,請至教務處課務組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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